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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恶劣!广西一男子酒后在路边猛踹七旬老人犯故意杀人罪

【摘要】前几日,在广西玉林博白发生一起恶性事件引起了网上热议。据最新消息显示,10月27日,一名男子不知道什么原因,多次猛击、踩踏老人头部致出血。发生该案件后,警方当场抓获嫌疑人。

2020年11月2日,广西博白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秦某某批准逮捕。

2020年10月27日8时许,犯罪嫌疑人秦某某酒后步行至饮马江二路一小巷子时,因琐事对步行途经该处的李某某(70周岁,退休干部)产生不满,秦某某遂突然加速追上李某某,用力将李某某推倒在地,随后长时间连续对李某某的头部、颈部等重要部位拳打脚踢,在李某某失去反抗能力的情况下,秦某某仍然用手臂强力压迫李某某脖子,导致李某某严重受伤(目前,受害人李某某仍在医院抢救),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2020年11月2日,博白县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犯罪嫌疑人秦某某移送博白县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该院受理后,指派检察官迅速对该案进行审查,并于当日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秦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Kill crime)是实害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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