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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呼和浩特市白塔机场疫情消息公布 呼和浩特通报一例新冠复阳人员在该市活动情况

呼和浩特通报一例新冠复阳人员在该市活动情况,轨迹涉呼市白塔机场、宾馆。据消息显示,12月7日,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外地一例新冠肺炎复阳人员在该市活动情况的公告(2021年第58号)称,2021年12月6日接兴安盟疾控中心协查函,函告该盟突泉县有一名新冠肺炎治愈复阳人员乔某某,曾在呼和浩特市停留转机,现将乔某某在呼和浩特市的行程公告如下:

一、12月4日13:34乘坐山东航空SC4843航班(座位号30F),于15:00到达呼市白塔机场。15:32步行到达机场宾馆(启航路),入住213房间。15:50外出,去机场咨询第二天登机事宜。后于16:27在机场地铁站西侧路边乘出租车到万达广场,于16:47在万达广场东门下车,进入后乘滚梯到达三楼由东向西步行至阿香米线店就餐,饭后17:21原路从东门离开万达广场,17:24乘坐出租车返回下榻宾馆,17:42下车返回宾馆后再无外出。

二、12月5日7:00在宾馆餐厅吃早餐,饭后约7:55左右退房,8:05离开,步行去机场办理登机手续。8:20到达安检处自助闸机短暂摘口罩进行人脸识别。8:37在20号登机口候机,之后乘坐呼和浩特-乌兰浩特(10:15—12:00)的G52813航班(座位号16D)到达乌兰浩特机场,由突泉县疾控中心人员驾驶120负压救护车接到突泉县春天宾馆隔离。

三、请与上述时间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看到公告后,及时向居住地、村组、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备,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向辖区疾控中心报告,如有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不必惊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勤通风,尽早完成新冠疫苗全程免疫和加强免疫,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看到公告后相互转告,第一时间进行报告。

咨询电话:

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627113 0471-6627106

新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901455

回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306994

玉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5973029

赛罕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680742

土左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3188885

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8528589

和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7191244

清水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7912822

武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882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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