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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遭强奸后残忍报复杀害凶手 持剪刀剪生殖器

今日女子遭强奸后残忍报复杀害凶手登录了热搜,也是在网上引起了网友们的关注,那么很多小伙伴可能还不清楚具体的情况如何,小编也是在网上查阅了一些信息,那么接下来就分享给大家来了解下女子遭强奸后残忍报复杀害凶手的消息吧!

江苏宿迁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11月6日发布了一份案件信息。这是一份被告人王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起诉书。

被告人王某某称2019年6月份,被陈某某强奸,遂产生伺机报复的想法。

7月16日,王某某将七、八粒具有较强安眠效果的“氯硝西泮”拌入水中让其服下。王某某用丝袜勒颈、持剪刀剪生殖器等手段,致陈某某当场死亡。被告人王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19年7月18日被沭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不难看出,这其实就是去年的案子,只是因为近日被宿迁市检察机关公开了起诉书,大众才有机会获悉此事。强奸案虽时有发生,但如此的报复事件还是让人震惊。

据悉,被强奸的被告人王娟(女),1969年出生,案发时已经50岁了;强奸犯也是被害人陈某某,男,殁年64春。

这位女子遭强奸后,没有寻求司法机关的庇护,而是用自己的段解决问题。固然有点江湖上快意恩仇的风采,但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现实:社会不是江湖地上而是法治社会。

从情感上说,与目前法律对强奸犯的惩罚方式来比较的话。小编倾向于这位女士的做法,毕竟,这种报复方式的威慑力更强。但从普遍的法治意义上说这种手段实在不应该。

固然有网友称之为“烈女”,但这无法掩盖其手段残忍的事实。更何况,在法治社会中,只有法院才有惩罚权,其他任何个人和团体没有这项权利。一句话,女子的行为就是故意伤害罪或者是故意杀人罪。

我们可以理解她被侵害的缘由,但这绝不是免于刑罚的理由。

一位网友表示:法制社会,做错了事自然要由法律制裁,你这一剪刀下去可就要了人家的命。被强奸应该第一时间报警,而不是事后用这么残忍的手段将人杀死,除非自己也抱着必死的决心。本来自己是受害人,这下却成杀人犯。

根据《刑法》,故意杀人罪最高可判死刑。虽然该女子触犯了刑法,却是这起案件最初的受害者。法律应该减轻女子量刑吗?女子作为是否能算作正当防卫?

最新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对正当防卫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对于正当防卫的起因,存在不法侵害的事实是前提,应当是在不法侵害人正在实施侵害的过程中给予适当反击。

该女子于2019年6月被陈某某强奸,7月16日将其杀害,不符合在不法侵害人正在实施侵害的过程中给予适当反击,而是日后以残忍手段的伺机报复。

在受到不法侵害后,应当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能以暴制暴,从而使自己也触犯法律。

历来的强奸案中,一般女性会有三种反应。第一种是忍悲含泣默默忍受,这种占多数;一种是报警,这种占少数;再有一种就是这种报复行为了,应该是比较少的。特别是以这样残忍的手段进行报复的更是极其罕见。

由于事出有因,这位女子之前是受害者,加上到案后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经过,这符合“坦白从宽”的法治原则。因此,虽然属于故意杀人,但“斩立决”的可能性基本上没有,估计无期或者更短的可能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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