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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平衡原研药和仿制药的利益

如何平衡原研药和仿制药的利益

如何平衡原研药和仿制药的利益

近日,“艾地骨化醇软胶囊”仿制药一案公开宣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中外制药株式会社诉被告温州海鹤药业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随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根据法院的判决,对被告的仿制药是否登记上市作出决定。该案是新专利法实施以来全国首例药品专利链接诉讼案件,表明我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正式进入运行阶段。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以利益平衡为导向,通过激励原研药开发、促进仿制药高质量发展,扩大消费者的药品选择范围、降低药品价格,提高药品的可及性。新专利法在第七十六条对药品专利链接制度作出了概括性规定,这成为我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构建的起点。据此,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同制定颁行了《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药品上市审评审批阶段专利权纠纷解决的具体衔接机制:1.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激励原研药开发,扩大消费者的药品选择范围;2.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推动仿制药高质量发展,降低消费者所需药品的价格。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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