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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520”:禁止未成年人文身倡议书

检察“520”:禁止未成年人文身倡议书

检察“520”:禁止未成年人文身倡议书

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未成年人文身问题日渐成为诱发未成人违法犯罪、侵害未成人合法权益的社会问题,文身不但会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也会对未成年人就学、参军、就业等造成不利影响。

未成年人正处于自我意识和叛逆性逐渐增强的时期,具有一定从众心理,对文身的危害性认识不够。能否为未成年人文身,虽然我国还没有明确的禁止性法律规定,但是文身对未成年人身心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文身容易,清洗不易,就算采取医疗手段,大部分文身也会留下印记或疤痕,伴随一生,造成了许多“被文身困住的少年”。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生力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就是守护未来,呵护希望。为有效劝阻未成年人文身,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惠民县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各界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1

商家文明经营

文身店应张贴文身风险提示卡,拒绝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或者是征求未成年人监护人的意见。

2

家庭有效监督

家长是保护未成年人的第一责任人,广大家长们应为孩子营造温暖的家庭环境,积极、正确、健康地参与和陪伴孩子的成长。

3

未成年人加强自律

未成年人要充分认识文身的危害,尊重自己,爱护健康,主动净化自己的朋友圈、文化圈,不盲从、不攀比,培养对美的健康追求。

4

加大宣传力度

学校、社会应将劝阻未成年人文身纳入重点宣传,加强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平台宣传未成年人文身的危害,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审美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保护未成年人远离文身、健康成长、成才。

若发现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行为,可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进行反映,检察机关将依法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开展法律监督,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惠民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5月20日

【来源:惠民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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