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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网文用制式合同规范版权 保护文化的底子和根?

【导读】建议网文用制式合同规范版权是怎么回事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是怎么回事吧!近年来,常有网络文学作者与影视制片公司、网站、平台等的诉讼纠纷,侵害作者权利的现象发生,有人会所不管细节,版权应该归属于创作者。保护文化的底子和根?

全国人大代表蒋胜男提出议案:创作者在对其创作的作品处理上也应存在三方主体:相关管理部门、平台方、创作者本人。建议由政府监管部门介入,推出相对保障平台和创作者平等权益的制式合同(即格式合同)进行备案确权。出台著作权制式合同,不仅仅是起到对作者的保护,其实对于平台方而言,也更有利于业务开展、IP计划顺利推行,不因诉讼打乱商务计划和影响商誉,整个行业会更健康有序发展壮大。

这个议案受到了不少网友的支持,网文是当代中国最富有原创生命力的行业之一,文化输出的根本,在于创新,而创新的主体,是作者不是网站,唯有保护作者创造积极性,才能不断增强网文文化输出力,才能为我国文化竞争力的强大,添砖加瓦,不能再让资本的霸道合同,摧毁这种弱小的原创种子了。

能力越大、责任就越大,希望各大平台能承担起推进网文行业发展的责任:合同的制定、网文内容的审核,盗版现象的打击治理,都需要平台、作家通力合作。

这个建议是希望有监管部门介入并推出一份适用于网络文学行业的合同示范文本,将平台与作者双方置于一个平等的地位,以此来规范网文行业。好了,以上就是小编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最新消息,希望大家满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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