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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甘肃张掖兰州市疫情最新消息公布 兰州张掖新增确诊病例活动轨迹公布

自疫情爆发以来,想必大家对数据变化都十分关注,疫情传来好消息或坏消息都会关系到人们的生活,也会影响人们对疫情的心态。关于10月29日兰州市城关区

新增1例确诊病例的活动轨迹

10月29日0—24时,兰州市城关区新增确诊病例1例,现将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王某平活动轨迹

10月15日:7:00自驾从天水进入兰州市。 10月16日:7:00 在宋家滩便民市场摆摊,12:30收摊,随后沿天水路方向回家吃饭,14:10回家,16:00前往孙家台卖苹果,21:00回家。 10月17日:7:00在宋家滩便民市场摆摊,12:30收摊,随后回家吃饭,16:00前往孙家台卖苹果,21:00回家。 10月18日:7:00在宋家滩便民市场摆摊,12:30收摊,随后回家吃饭,16:00前往孙家台卖苹果,21:00回家。 10月19日:7:00在宋家滩便民市场摆摊,因为下雨,前往南山路北方小区斜对面云霞一桥一面餐饮店就餐,后回家,9:39去物业交纳物业费,15:00到孙家台卖苹果,21:00回家。 10月20日:上午在家未外出,下午14:00在和政路小学做核酸检测,17:00前往孙家台,20:00回家。 10月21日:上午在家未外出,下午14:00前往孙家台小区桥下路边卖苹果,17:30在红泥沟闵进福干面锅盔店购买大饼,17:37在红泥沟路口渝东鲜面店购买面条、花卷后回家。 10月22日:9:00在火电公司北院门口马博牛肉面就餐,9:29在汽车南站斜对面加油站加油,随后前往临洮在七道梁附近被劝返,后回家无外出。 10月23日:9:26在南山路北方小区斜对面百穆兰牛肉面就餐,后前往榆中县宁家坪附近收葱,13:00前往榆中王家坪收土豆,23:00回家。 10月24日:6:30在五泉天桥下送葱,7:00在火车站八栋楼南面卖葱,15:55骑单车前往五泉南路五泉小区做核酸检测,后骑单车返回八栋楼卖葱,21:00回家。 10月25日:6:40前往五泉早市卖葱,12:00收摊,12:30又前往航天宾馆路边卖葱,19:30回家。 10月26日:11:00在元富大厦核酸检测点做核酸检测, 13:00在耿家庄建喜商店旁卖葱,19:30前往南山路万云超市门口与表哥见面,20:27在万云超市购物,后回家。 10月27日:6:00在山字石早市卖葱,9:00又在黄河沿巷内卖葱,11:00在黄河沿巷内一理发店理发(从北到南第二个理发店),13:00在祁连山大厦附近农家鲜肉店、占龙新鲜牛羊肉店购买鲜肉,13:30在牟家庄小学修理厂附近与表弟见面,15:00前往红星巷卖葱,19:00回家。 10月28日:11:30在元富大厦五泉街道高尔夫花园小区做核酸检测,之后回家未外出。 10月29日核酸检测阳性,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诊治。 与以上确诊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的居民群众,请主动向所在街道社区报备。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群防群控、从我做起。在这里,城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再次提醒广大群众,及时关注权威发布,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居家、减少外出,积极配合做好扫码测温、核酸检测、疫情摸排、社区管控等工作,以实际行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让我们同心协力,共同筑牢疫情防控网,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遭遇战、阻击战。 兰州市城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30日

兰州市七里河区

通报4名新增确诊病例相关情况

据兰州市七里河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消息,10月29日0时-24时,七里河区新增确诊病例4例,现将确诊病例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病例1:

张某某,女,59岁,现住兰州市七里河区西园街道格兰绿都。 经过流调,未发现张某某近期有外地行动轨迹。 10月15日10:30步行前往经营店铺(七里河区大唐宫负一楼80号店)工作,11:00到达大唐宫商铺,12:10前往小西湖大唐胖奶奶超市购买面条,后在店铺内煮饭食用,18:30下班,步行至上西园摆夜市摊位,21:10左右步行回家。 10月16日10:00步行前往经营店铺工作,10:40到达店铺,12:10前往小西湖大唐胖奶奶超市购买面条,后在店铺内煮饭食用,18:00下班,随后在大唐宫门口摆摊,20:40步行至格兰绿都旁华联超市购物,后回到家中。 10月17日10:30步行前往经营店铺工作,11:00到达店铺,12:10前往小西湖大唐胖奶奶超市购买面条,后在店铺内煮饭食用,18:30下班,后步行至上西园摆夜市摊位,21:10左右步行回家。 10月18日10:00步行前往经营店铺工作,10:30到达店铺,12:10前往小西湖大唐胖奶奶超市购买面条,后在店铺内煮饭食用,18:10与确诊病例马某某在店铺前交流,18:30下班,后在大唐宫门口摆摊,20:00步行回家。 10月19日10:20出门步行至小西湖地铁站,与店铺对面店员(微信名“亚细亚”)相约去东部市场购买商品,10:42自己一人乘坐地铁,11:10到五里铺地铁站,步行至东部市场,先后前往东部化妆品城、服装城、东部新时代商场,后在东部新时代商场东门电梯口与“亚细亚”汇合,一同在2楼进货(卫生间背面第二家和另一家),陪同“亚细亚”在4楼购买衣服,14:15与“亚细亚”一起在五里铺地铁站乘坐地铁到小西湖站,步行前往大唐宫地下商铺,18:10下班,后前往上西园摆夜市摊位,20:47步行回家。 10月20日10:00接到通知要其前往大唐宫核酸采样,11:00出门步行至大唐宫,告知在店铺内等待通知,12:00其女儿廖某某前往大唐宫送饭,后其女儿离开,24:00核酸采样结束后与张某一起离开。 10月21日11:00出门前往格兰绿都小区旁华联超市购买物品,11:30购物回家后再无外出。 10月22日9:00至18:00在格兰绿都小区排队核酸采样,期间12:00前往格兰绿都对面小卖部(店名不详)购买食品并在该店铺食用。 10月23日9:00至10:00在小区散步,后再无外出。 10月24日23:00至24:00在格兰绿都小区核酸采样,后再无外出。 10月25日无外出。 10月26日18:00至19:00在格兰绿都小区核酸采样,后再无外出。 10月27日无外出。 10月28日15:00左右告知其为确诊病例马某某密接人员,后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廖某,男,10岁,现住兰州市七里河区西园街道格兰绿都。 经流行病学调查,近1个月该病例没有省、市外或境外旅行史,无进口冷链食品接触史。 10月20日西湖小学学校停课后,无外出。 10月21日无外出。 10月22日由奶奶张某某带至格兰绿都小区核酸采样点核酸采样。 10月23日无外出。 10月24日由奶奶张某某带至格兰绿都小区核酸采样点核酸采样。 10月25日10:00其姑姑廖某某带两个表弟(张某洲和张某权)来家中,午饭后姑姑廖某某和张某洲离开,廖某与张某权在家中,无外出。 10月26日10:00左右起床早餐,11:00左右由奶奶张某某带至格兰绿都小区核酸采样点核酸采样,一刻钟后回家,期间戴口罩。 10月27日无外出。 10月28日上午无外出,14:00左右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马某某,女,48岁,现住兰州市七里河区下西园414号。 经流行病学调查,近1个月该病例没有省内外或境外旅行史,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无进口冷链食品接触史。 10月16日8:00步行前往七里河区小西湖西湖老街清真大寺附近力安招待所上班,下午下班后在家附近东北烧烤店就餐,17:15付款,后步行回家。 10月17日8:00步行前往单位上班,下午下班后步行返回家中。 10月18日8:00步行前往单位上班,14:00左右步行前往大唐宫一楼购买灯具,停留约3分钟后离开大唐宫,步行前往义乌商贸城4楼店铺(店名“璇子”)购买电暖气后离开,步行返回家中,再无外出。 10月19日8:00步行前往单位上班,下午下班后步行返回家中。 10月20日10:00与儿子一起乘坐公交车到兰大二院核酸检测,中间一直等待检测结果,15:50得知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与儿子一起乘坐56路公交车到小西湖站,返回家中,再无外出。 10月21日因单位关门歇业,未外出。 10月22日5:00和儿子一起步行前往下西园社区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与其他采样者前后保持约2米左右,其余时间未外出。 10月23日未外出。 10月24日11:30步行前往柏树巷宝丰大厦核酸采样点核酸采样,当时佩戴口罩,与其他采样者间距1米以上,仅与其儿子同学的母亲相距约6-7米有过交谈,采样后步行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0月25日未外出。 10月26日11:56在距家附近10米左右商店购物(微信收款:CC商店),后返回家中,21:00步行前往下西园社区核酸采样点采样,21:20左右步行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0月27日未外出。 10月28日10:00步行前往下西园社区核酸采样点采样,10:20左右步行前往下西园菜市场买菜,与店老板有近距离接触,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10月29日01:00采样人员上门进行核酸采样,居家隔离,13:00转运至定点医院。马某某(系确诊病例3马某某儿子),男,9岁,现住兰州市七里河区下西园414号。 经流行病学调查,近1个月该病例没有省内外或境外旅行史,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10月15日7:50步行小西湖柏树巷小学上学,8:00到校,12:00放学,12:10回家吃午餐,14:00出门上学,14:10到校,18:07到家,再无外出。 10月16日-17日在家无外出。 10月18日-19日7:50步行上学,8:00到校,12:00放学,12:10回家吃午餐,14:00出门上学,14:10到校,18:07到家,再无外出。 10月20日7:50步行上学,8:00到校,10:00与母亲马某某从小西湖站乘坐公交车到西关站,前往兰大二院做核酸检测,期间一直在门口等待核酸结果,15:50拿到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乘坐56路公交车到小西湖站,返回家中,再无外出。 10月21日在家无外出。 10月22日5:00和母亲马某某一起步行前往下西园社区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停留10分钟左右,采样后返回家中,再无外出。 10月23日在家无外出。 10月24日11:30与母亲马某某步行前往柏树巷宝丰大厦核酸检测点进行采样,佩戴口罩,13:20采样后返回家中,再无外出。 10月25日在家无外出。 10月26日白天无外出,21:00左右和其母亲马某某步行前往下西园社区核酸检测点进行采样,21:20左右步行返回家中,再无外出。 10月27日,在家无外出。 10月28日10:00左右和其母亲马某某步行前往下西园社区核酸检测点进行采样,10:20左右步行前往下西园菜市场买菜,后返回家中无外出。 10月29日16:00前无外出,16:00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张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甘州区确诊新冠肺炎病例

王某某和张某行程轨迹的通告

张掖市甘州区在重点人员核酸检测过程中,发现甘州区王某某和张某核酸检测结果阳性,市、区疾控中心复检阳性,后王某某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重型,张某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轻型。现将两例病例行程轨迹通告如下:

一、王某某行程轨迹

,男,52岁,现住甘州区鑫发小区,南街小十字创维专卖店员工。系10月28日甘州区确诊病例王某某密切接触者,二人系夫妻关系。 10月14—15日自驾车与妻子在南街小十字创维专卖店上下班。 10月16日早上乘坐自家汽车(甘GA3830)上班,10:10左右与妻子开车前往周记餐厅(县府街80号穆斯林臊面馆)就餐,之后开车回公司上班,18:00下班后回家,再未外出。 10月17日10:25在北三环丹马小区附近糊涂小饭店吃早餐,店内有收银员1人、舀饭师傅1人、顾客3—4人,均未佩戴口罩,11:00左右回公司上班,18:00下班后开车与妻子一起前往东湖小区建筑公司家属楼母亲家中聚餐,参加人员8人。20:00左右返回家中,再未外出。 10月18日9:00开车上班,一直在店里无外出,18:00下班后回家未外出。 10月19日9:00开车上班未外出,18:00左右到东北郊泰鑫仓储D12库房取货,18:30左右去泰安小区西门张某某家送货,19:00左右与妻子开车到谢家湾小区管某某家送货,20:00左右回家,再未外出。 10月20日10:00左右和妻子到名门首府西区(杏林南路255号)核酸采样,11:00左右到公司上班,16:00左右回家,再未外出。 10月21日10:00-16:00一直在店内上班,下班回家后再未外出。 10月22日—27日由于小区管控,和妻子在家未外出。其中23日11:00左右在本小区参加核酸采样。 10月27日16:30左右到小区采集核酸,因不足10人,前往甘州区人民医院家属院排队做核酸检测,返回后再无外出。 10月28日5:00左右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鸿亭国际酒店集中隔离,12:20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张掖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隔离诊治,后确诊。,男,28岁,现住梁家墩锦秀嘉苑小区,海峰汽贸有限责任公司三A挖掘机店销售顾问,系10月21日甘州区确诊病例郑某某密切接触者,二人系夫妻关系。 10月16日7:40与妻子一起开车到公司上班,8:43在鑫食尚餐厅用餐(新汽车东站对面),9:00左右开车至山丹跑业务,12:01在山丹县汽车运输公司北门旁边小超市买东西,13:08在汽车运输公司对面幸福小馆吃饭,饭后开车在城区继续跑业务,20:00左右开车返回张掖。 10月17日7:30开车将妻子送至公司,7:36在鑫食尚吃饭后回公司,9:07开车到滨河新区发展大道横滨建材交易市场取发票,10:00左右返回公司,12:00左右在上秦镇中心卫生院对面吃牛肉面,13:30左右回到公司准备发布会相关事宜,17:00发布会结束后返回办公室,18:30下班开车回家,21:00开车到公司接妻子下班。 10月18日7:40左右与妻子一起开车到公司,8:15在公司参加全员会议,11:13到上秦镇周某商店购物后到上秦推地现场,13:55在东乐加油站附近老朱餐馆用餐,14:30左右开车去山丹,15:00左右到山丹县丹马小区见客户,16:50左右到山丹县花寨乡谈业务,20:48在山丹县汽车运输公司楼下餐馆用餐,21:00左右开车返回甘州。 10月19日7:40与妻子一起上班,9:02在鑫食尚吃饭,9:40左右到上秦周某某工地,11:50左右到山丹县清泉镇十号村山丹瑞登建材有限公司,12:35在山丹县清华园小区门口黄师傅牛肉面用餐,13:07在山丹县浙宁商厦见客户,14:04到山丹火车站对面新建别墅区,15:56到山丹县四通商砼,19:30左右开车回家,20:39在自家小区门口宏泰超市购物,20:50左右回家后再无外出。 10月20日上午9:00与妻子一起开车到市中医医院做核酸检测,10:00左右与同事四人一起在市中医医院楼下一家鲜用餐,10:40左右回公司,16:30回家再未外出。 10月21日凌晨3:00左右由救护车转运至甘州区骏悦精选连锁酒店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21日至26日16:00与女儿在骏悦精选连锁酒店8353房间隔离。 10月26日16:00至10月29日在骏悦精选连锁酒店8215房间隔离。10月29日12:3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张掖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诊治,后确诊。与以上病例在行程轨迹上有交集的市内外人员,请尽快向所在社区、单位报备,并配合社区、疾控机构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如因瞒报、缓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甘州区疾控中心 0936-8212507 张掖市疾控中心 0936-8293566

张掖市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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