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肠科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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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8日发(作者:激光脱毛医院)

肠科规章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及临界病例管理的规定

首诊负责制是由于病情复杂、难以立即确定科别的或经由分检挂号而就诊的病例,由最

初就诊的科室负责首先处理的制度。临界病例是指病情复杂、涉及多科的疑难、急危病员和

严重复合伤患者。在门、急诊工作中,临界病例常出现在各会诊科室及会诊科室间;由于相

关各科多考虑专科病情,故在会诊中可能出现扯皮、推诿现象,以致延误病情,威胁临界病

人生命安全,造成不良影响。为加强门、急诊管理工作,必须坚持首诊负责制的原则,加强

临界病员的诊疗管理,充分发挥医院整体功能,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结合我院情况,

制定以下规定:

1、对门、急诊病人,尤其是重危、疑难病人和科间“临界病人”,首诊科室值班医生必

须详细询问病史,认真体检,按“七有一签名”(就诊时间和科别、主诉、病史、体格检查、

实验室检查、诊断、诊疗意见和签名)的要求完成门诊病历记录。不允许一字不写而叫病人

换号改科就诊或送他科会诊。

2、临界病员因病情急需,首诊科室应在先采取初步急救措施的基础上,邀相关科室会诊。

会诊医师应随叫随到,并按有关规定认真处理,有技术上的困难应请示本科上级医师协助处

理。应邀各级医师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应邀科室相关人员负主要责

任。

3、如合并两科以上疾病的患者,则应以影响病人生命安全的主要病症为据,先由有关科

室处置,需两科以上配合抢救时,应通力协作,积极配合,组织抢救,有关医师不得推诿。

4、凡属专科疾病,若专科医生又不在,则由当班医生应急给予认真检查和处置,若病情

复杂或危重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5、应收入院的病人,如遇收入某科有困难时,且病情危急一时不能确诊,急诊科室医师

或值班医师经请示医务科或夜间总值班同意后,有权根据病情决定收治有关科室,各科不得

拒收,凡拒收造成医疗纠纷或事故者,由拒收科室和当事人承担责任。

二、临床科室查房制度

1、临床科室实行查房制度。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负责本

治疗组病员的具体诊疗工作,应每日查房1次,住院医师查房每日至少2次。实习医师在查

房前应了解病员的病情变化,在查房时首先向上级医师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分析和见解。三

级查房的内容应在病程录中反映出来,上级医师对记录的内容及时修改并签名。主任医师或

副主任医师查房内容记录,每周至少1次,且必须有本人审签。主治医师查房内容应由治疗

组住院医师记录,每周至少2次,且必须有本人审签。

2、实习医师和经治医师查房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病历、x片及各项有关检查器材,

查房时要自下而上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实习医师和经治医师报告简要的病史、病情变

化及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根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和病情分析,作出诊

断和治疗方案。

3、各级医师查房的内容:科主任、副主任以上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员的问题;审查对

新入院及危重病员的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检查医嘱、病历、护理质

量;听取医护人员对诊疗的意见;了解病员及亲属的思想情况;进行教学查房等。主治医师

查房负责解决所管辖的病员的诊疗问题;对新入院、重危、诊断不明、疗效不佳的病员进行

重点查房;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的错误记录,决定出、转院问题。住院医师查房负责对分管

床位的病员的重点和一般巡视、检查各项医技检查项目结果,加以分析;检查当天医嘱及执

行情况,提出进一步检查、治疗意见。

4、午后查房由值班和住院医师进行,对全病区的病人进行一般巡视,对危急重症病人进

行重点检查,遇有不能解决的问题应逐级、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请上级医师诊视后提出诊

疗意见。

5、夜间查房由住院总医师带领值班医师和实习医师进行,了解病人的病情改变并及时作

出相应地处理。

6、护士长每周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是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

三、临床科室值班、交接班制度

1、一线班由住院医师及住院总医师,主治医师担任,二线备班由副主任及以上医师担任。

2、值班医师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医师应准时接班,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

护理工作,值班时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串岗,联系工作、在院内会诊必须说明去向。值

班时不准玩忽职守。

3、值班医师应完成本职日常工作,临时负责处理全病区所有病人的诊疗问题,完成相关

医疗文书的书写及必要的医疗处置,遇有疑难问题及危重抢救时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协助处

理,必要时向院总值班或医务处汇报。

4、值班医师应经常巡视病房,及时了解病人的病情变化,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休息。

5、临床各科室应设医师交接班本,护理部还另需建立书面的交班提示本及物品交接班记

录本,认真交班。值班医师对新入院病人要逐一交班,各治疗组医师应有重点地将本组需交

班病人情况记录于交班本上,各治疗组的危重、手术病人必须交班,记录时应注明病人床号、

姓名、诊断、病情和应当注意的问题,必要时应床旁口头交、接班。接班后的值班医师在全

面了解病人情况的基础上,对前一班医师交待的医疗任务逐项完成,并将病情变化和完成的

诊疗操作记录于病程录和交班本上。交班本的记录,白班用蓝黑墨水笔,夜班或死亡病人记

录用红墨水笔;原则上由值班医生完成记录。夜班值班医师在次日科室晨会上对交班的观

察病人作重点交班,危重病人应床旁交接班。

6、值班医师在值班期间如遇有重大抢救或成批病人住院时,应及时向院总值班和医务科

汇报,必要时应向分管业务院长汇报,由院总值班和医务处组织抢救和诊治,详见“突发性

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7、住院总医师值班情况见住院总医师制度。

8、二线值班医师原则上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随叫随到。

9、住院总、值班医师和二线值班医师应保持通信装置畅通,以便及时联络。

四、医嘱制度

医嘱是指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分为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两种。医嘱由经

治医师直接写在医嘱单上。

1、长期医嘱一般在上午10:00时左右下达,有效时间24小时以上,医师注明停止时间

后即失效。

2、临时医嘱有效时间24小时以内,指定执行时间的临时医嘱应严格在指定时间

内执行。

3、医嘱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只能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具体到分

钟。

4、医嘱不得涂改。需要取消时,应当使用红墨水笔在医嘱内容第二个字后重叠书写“取

消”字样,并在停止日期栏用红墨水笔注明取消日期、时间并签名。

5、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重病人需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

当复诵一遍无误后执行,执行后保留空安瓿瓶备查,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即核据实补记。

6、转科、手术和分娩后要停止转科前、术前、分娩前医嘱,重新下达医嘱。

7、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对医嘱

内容不符合病人的医疗要求时,护士有权暂不执行并向上一级医师提出咨询。

8、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注明执行时间并口头交待清楚,并在护士交班本上注

明。

9、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当药物毒副反应较大或需密切观察病人变化时,应有经治医师陪

同,并做好相应处理的准备。

10、医嘱要按时、严格、准确的执行。护士录入后及时查对。

五、差错事故登记处理制度

1、各科室内均应建立差错事故登记制度。对所发生的差错事故应定期讨论、总结经验。

2、发生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医务科、院领导,刘重大事故,)

友做好善后工作。

3、对己发生的事故应严厉处理。

六、处方制度

1、医师、处方权,可由各科主任提出,院长批准,登记备案,并将本人之签字或印模留

样于药剂科,医士、处方权,可由各科主任提出,院长批准,登记备案,并将在科主任的协

助下开据处方,本人签字后由科主任审核签字方可生效。

2、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处方不合规定者

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3、有关毒、麻、限剧药处方,遵守“毒、限制药治理制度”的规定即国家有关治理麻醉

药品的规定办理。

4、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对于某些慢性病或非凡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处方当日有效,

超过期限需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其家属开处方。

5、处方内容包括以下几项: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

病员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配方员签字,

检查发药人签字,药价。

6、处方一般用钢笔或毛笔书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师必须在涂改处签字。

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急诊处方应在左上角盖“急”字图章。

7、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市、区卫生局)颁发的药

品标准为准。如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医师须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未有规定

之药品.可采用通用名。

8、处方上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码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g)毫升(ml)国际单位

(i、u)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

含量。

9、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到期登记后由院长、副院长批准销毁。

10、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者应报

告院长、业务副院长或主管部门检查处理。

11、药剂师(药剂士)有权监督医生科学用药,合理用药。

七、门诊工作制度

1、医院应由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木科门诊的

业务技术领导。各科(非凡是内、外、妇产、小儿等科)应确定一位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

师协助科主任领导本科的门诊工作。

2、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务科或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

时,应与医务科或门诊部共同商量。

3、门诊医护人员应派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实行医师兼管门诊和病房篇二:

肠科工作制度

肠科工作制度

1.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在医务科的领导下,由科护士长配合,全面负责科室工作,完成

门诊、住院患者的诊疗、科研、教学任务。

2.实行医师负责制,科主任每周查房1次,主治医师每日查房1次,住院医师每日

查房2次。对手术及危重患者要实行重点交班,及时向上级医师或有关领导汇报。

3.各级医师必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

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务人员道德规范》及医疗核心制度等法律法规,依法执业。

4.严格遵守各项医疗规章制度、诊疗规范、操作流程。

5.注重患者心理特点与需求,加强医患沟通与告知,充分尊重患者的合法权益。

6.新技术、新业务的应用及实验性治疗,要认真履行手术审批程序,落实手术分级管理

制度及临床合理用药各项制度。

7.坚持术前、危重、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认真填写《疑难病例讨论

记录本》、《医生交接班记录本》、《危重患者抢救记录本》、《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和《术前

讨论记录本》。

8.及时了解国内外学术动态,不断更新知识,开展新业务,提高医疗质量。

9.加强手术期患者的检查和护理,严格掌握手术指征,认真完

成术前准备,落实围手术期管理规范,不断提高手术质量。

10.保持病房,办公室、治疗室及处置室的安全,安静和清洁整齐。

1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预防交叉感染,对特殊感染患者,应设专门病房,严密隔

离,积极抢救,努力提高治愈率。篇三:肠科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

肠科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医院管理者绝不能错过)

一、总则

二、第一条为了指导加强中医医院肠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突出中医特

,提高临床疗效,总结中医医院肠科建设与管理经验,参照有关法律规则,制订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其肠科管理者加强科室中医特建设与管理,同时

可作为中医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

第三条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肠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中医医院肠科应当主要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应用药物和技术开展肠科诊疗工

作。应注重突出中医特,充分发挥中医优势,继承和创新发展中医特诊疗技术,不断提

高提高诊疗水平。

第五条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医医院肠科的指导和监督,中医医院应当加

强肠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证中医特优势的保持和发展。不断提高肠疾病中医诊

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二、基本条件

第六条中医医院肠科应当具备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

品和技术力量,以保障肠疾病诊疗工作有效开展。

第七条中医医院肠科应当独立开设门诊,有条件的可开设病房。有急症处理能力的可

以开设急诊。

第八条中医医院肠科应当设置候诊区、诊

室、并设独立的检查、治疗区,应当有与手术前准备及手术后处理相适应的处置场所,

各区域布局合理,就诊流程便捷,并有良好的私密性以保护患者隐私。

中医医院肠科应当有良好的就诊环境,格局和设施应当符合医院感染管理的要求,无

菌区、有菌区标识明确,医疗器械消毒、医疗垃圾分类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

肠科病房应当根据功能和任务需要设立治疗室、换药室、处置室、监护室或抢救室等,

应当布局合理,便于使用。有条件的可以设置中药熏治室。

应当有消毒隔离设施。

第九条中医医院肠科应当根据医疗需要及其工作量,有病房的科室还应根据床位数,

合理配备不同类别与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条中医医院肠科设备设施配置,应当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达到中医医

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见附件1)要求。

设置中药熏治室的,应当配备熏治椅、中药加热设备、应急呼叫装置、消毒设备等。篇

四:肠科建设指南

中医医院肠科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指导加强中医医院肠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突出中医特,提高临

床疗效,总结中医医院肠科建设与管理经验,参照有关法律规则,制订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其肠科管理者加强科室中医特建设与管理,同时

可作为中医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

第三条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肠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中医医院肠科应当主要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应用药物和技术开展肠科诊疗工

作。应注重突出中医特,充分发挥中医优势,继承和创新发展中医特诊疗技术,不断提

高提高诊疗水平。

第五条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医医院肠科的指导和监督,中医医院应当加

强肠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证中医特优势的保持和发展。不断提高肠疾病中医诊

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二、基本条件

第六条中医医院肠科应当具备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

品和技术力量,以保障肠疾病诊

疗工作有效开展。

第七条中医医院肠科应当独立开设门诊,有条件的可开设病房。有急症处理能力的可

以开设急诊。

第八条中医医院肠科应当设置候诊区、诊室、并设独立的检查、治疗区,应当有与手

术前准备及手术后处理相适应的处置场所,各区域布局合理,就诊流程便捷,并有良好的私

密性以保护患者隐私。

中医医院肠科应当有良好的就诊环境,格局和设施应当符合医院感染管理的要求,无

菌区、有菌区标识明确,医疗器械消毒、医疗垃圾分类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

肠科病房应当根据功能和任务需要设立治疗室、换药室、处置室、监护室或抢救室等,

应当布局合理,便于使用。有条件的可以设置中药熏治室。应当有消毒隔离设施。

第九条中医医院肠科应当根据医疗需要及其工作量,有病房的科室还应根据床位数,

合理配备不同类别与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条中医医院肠科设备设施配置,应当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达到中医医

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见附件1)要求。

设置中药熏治室的,应当配备熏治椅、中药加热设备、应急呼叫装置、消毒设备等。

第十一条中医医院肠科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诊疗规范

与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医疗质量

及医疗安全。

根据本科室情况,建立检查、中药熏洗、敷药、塞药、中药灌肠、穴位埋线、穴位注射

结扎、枯痔、药物注射、切开、挂线等肠科常用诊疗技术及相应的管理制度。

三、人员队伍

第十二条中医医院肠科执业医师中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应占70%以上,并根据工作需要

配备其它类别的执业医师。

第十三条中医医院肠科医师队伍,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比

例应当合理。应力求在不同年龄段无人才断档现象。对于本科室的主攻优势病种和主要病种,

均有连续梯队,而不出现人才断层。

第十四条中医医院肠科医生均应接受过中医肠科专门训练,掌握中医学和肠病学

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

住院医师经规范化培训后应熟练掌握本科室常见病种(病症)的诊断标准,掌握本科主

要病种诊疗方案(规范)和基本诊疗技能,熟悉常用中药方剂150首,熟练掌握100首(见

附件2),必须掌握肠科专业常用方剂,掌握肠科常用诊疗技术的操作。具备独立处理

肠科常见急症、肠科常见术后并发症的能力。

中医类别主治医师应当在达到住院医师基本要求基础上,对某些病种具有较高的中医诊

疗水平。熟练掌握肠科常用诊疗技

术,对临床常见的疑难病形成系统的中医诊疗思路,积累相当的诊疗经验,并能指导下

级医师开展中医诊疗工作。

中医类别副主任及以上医师应当在达到主治医师基本要求基础上,具有较高的中医理论

素养与丰富的实践经验,具备对少见肠疾病的中医诊断和应用中医方法处理疑难、危重

肠疾病的能力。具备对本科室重要中医治疗方案作出最终决策的能力。

第十五条中医医院肠科住院医师应在完成规范化培训中的转科培训后,在肠科上级

医师指导下,重点培训常见肠病的诊断标准、本科主要病种的诊疗方案(规范)和基本诊

疗方法及肠科常用诊疗技术的操作。

中医类别主治医师应在甲等医院肠科或肠科专科医院进修半年,取得合格证书。

并主要通过外出参观学习、进修、跟师学习、参与课题研究等方式,重点培训疑难病的中医

诊疗技术方法,新技术新方法,名老中医专家的学术经验等,明确个人专业发展方向,具有

一项以上专业特长,掌握一项以上特技术。

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主要通过专家专题讲座、疑难会诊讨论、参加高级研修班、

主持和参与课题研究、参加学术会议、出国考察培训等方式,重点培训少见肠病和疑难、

危重肠病的中医诊疗技术方法,中医肠科学术动向,中医肠病学新进展。

第十六条肠科主任应具有从事肠科专业8年以上工作经验并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

能力。二级中医医院的肠科主任应当由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

业医

师,或系统接受过中医药培训2年以上的其它类别执业医师担任。中医医院肠科

主任应由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系统接受过中医药培

训2年以上的其它类别执业医师担任。

第十七条中医医院肠科执业医师人数在10人以上的,应建立学术带头人制度。

学术带头人作为本科室的学术权威,应当在专业领域有一定学术地位,具有正高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中医肠科专业临床工作20年以上。学术带头人负责本科室中医特

的传承和创新,负责组织研究确定发展方向与发展规划,组织制定与实施重点项目。

第十八条中医医院肠科应做好本科室名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采取师带徒、名医

讲堂、专家工作室等方式,整理、传承名老中医专家的学术经验。

第十九条中医医院肠科的学术继承人,从事中医肠科专业10年以上,二级中医医

院应具有中级以上、中医医院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学术继承人培养应当充分利用本科室、本院以及本地区的资源,通过跟师学习、进修、

学术交流等方式,着重进行中医理论素养、诊疗技术、老专家独特经验、中医肠病学新进

展等方面的培训。

第二十条中医医院肠科护理人员应全部系统接受中医知识与技能培训。西医院校毕业

的护士三年内中医知识与技能培篇五:肠科医院感染监控小组工作制度

肠科医院感染监控小组工作制度

科室医院感染监控小组,由本科兼职监控医师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科室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工作,根据科室医院感染的特点,制定本科室医院

感染管理制度,记录在医院感染监控小组活动记录本上。

二、本科感染监控小组每月要召开一次会议,汇总消毒隔离落实情况。有院感病例发生

时要认真分析原因,查找感染环节,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并有活动记录。

三、发现医院感染散发病例时,经感染监控小组登记后,于24小时内填卡报告院感科。

监控医师及时取样送病原学检验和药敏试验,查找感染源、感染途径,控制蔓延,积极治疗

病人。

四、发现有医院感染流行暴发趋势时,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及时报医院感染管理科。

五、本科诊疗室、处置室每季须做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监测(每月25号左右);

使用中的消毒剂每季做生物监测一次;每半年进行一次紫外线照射强度监测并记录。科室对

监测资料要妥善保存,有问题时要认真查找原因,召开专题会议,采取有效措施,并有过程

记录。

六、掌握抗感染药物合理使用原则。

七、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和消毒灭菌隔离制度。医务人员发生锐器伤应急处理后,及

时报医院感染管理科。

八、每季度进行医院感染知识培训2次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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