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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翻墙离校旅游的大学生是谁? 大学生疫情期间翻墙出校会有什么后果

提醒:疫情期间,请牢记新冠肺炎十大症状: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嗅觉和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如果出现以上症状,请立即前往就近的具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

12月27日,云南省安宁市(昆明市代管县级市)接报告称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初筛阳性1例,系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已及时用负压救护车转运留观。27日凌晨2时,经云南省两级疾控部门复核,确认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此次确诊人员系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属于该校自愿留校学生。12月16日,该人员未履行请销假手续,擅自翻墙离校外出,乘坐高铁前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游玩,12月21日返回昆明后前往安宁市内其亲属住处,当晚翻墙进入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院。

高校人员聚集,防疫尤为重要,一旦出现确诊病例,就有极大可能发生集聚性感染。

据报道,该人员未履行请销假手续,擅自翻墙离校外出,乘坐高铁前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游玩,12月21日返回昆明后前往安宁市内其亲属住处,当晚翻墙进入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院。

该学生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翻墙离校外出

疫情当前,各个高校对学生实施了严格的管控措施,学校要求:对学生外出管理有明确要求,每天需要使用软件报告位置和健康打卡,学校明确要求学生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须离开居住地的,须向所属学院报告。如果学生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翻墙离校外出,一定会收到学校的相应处分,严重的有可能会开除学籍。对比这名学生,会有怎样的处分,目前还未有相关的结果。

是否会涉嫌犯罪?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的蔓延,全国各地已发生多起因故意隐瞒接触史或自身发热等病症从而引发多人感染的事件,当事人均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立案侦查。

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原体的两种情形: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

如果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但只有在出现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害后果时才构成这一犯罪。

该大学生如果涉及瞒报,会不会触犯其他刑法罪名?

这要结合客观行为及医学专业标准表现来判定该大学生究竟是否明知、是出于希望还是放任的故意心态,还是疏忽大意、过于自信的过失心态来推定。

如果结果的发生具有极高的概率,那么就足以推定该大学生对结果发生持有放任心态。如果误以为自己没有感染,但不服从政府管制,则会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2月21日返回昆明后前往安宁市内其亲属住处,当晚翻墙进入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院。12月24日,武某自我感觉身体不适前往学校卫生所就诊,就诊后还参与了群体聚集性活动并翻墙擅自离开学校,前往安宁市中医院进行核酸检测,晚上翻墙进入学校。

期间这么久,还参加了这么多活动,浪费了多少社会资源?扰乱了多少人正常生活?害多少人担惊受怕烦心,承担极大的感染风险和精神压力? 就因为这娃不把疫情当回事,还翻墙,瞒报,乱逛,去外地之前不检测,回来也不检测,不隔离。

虽然该大学生道歉,不是一句“给大家添麻烦了,对不起……”就可以了事的,轻则校级处分,重则涉嫌犯罪,所以,大学生们一定要管好自己,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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