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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中的不文明 贵州女教师因在人行道骑车上电视公开检讨

女教师因人行道骑车上电视公开检讨

此外,聂姓女教师所在福泉中学常务副校长张光奎也在当地媒体上做了公开表态。张光奎表示:“聂姓女教师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规定,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作为教育单位感到很惭愧,学校是育人的场所,肩负着教育后代的重任,通过聂姓女教师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福泉中学认识到了文明创建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深刻认识到了文明无小事,文明创建工作需要常抓不懈。”福泉中学表示,此后将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为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贡献力量”。

《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非机动车不得在人行道上骑行。人行道属于行人专用道,非机动车若要借道,只能在人行道上推行。今年6月,上海闵行交警发布称,如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骑行,将被处以罚款50元,而贵州福泉当地的处罚标准未见有公开报道。

记者注意到,除了聂姓女教师因在人行道上骑车而在媒体公开检讨外,福泉当地媒体还曝光了多起市民的交通违法行为,包括行人横穿马路、闯红灯、驾驶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不戴安全帽等。曝光信息中,包括违法行为人进行了马赛克处理的照片以及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今年10月20日,福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开展不文明行为“曝光”行动的通告》,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全方位推进市民素质提升工程,营造整洁优美、健康有序的城市环境,决定对不遵守交通信号灯、争道抢行、遛狗不拴绳、粪便不清理等行为曝光,“若曝光对象是公职人员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罚外,其不文明行为一律抄告所在单位。若曝光对象是学生,除按规定进行处罚外,对曝光对象所在学校、市教育局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那么大家对于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骑行这种行为是如何看待的呢?请在评论区上说说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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