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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晨名誉案败诉是怎么回事 李晨起诉了谁

提起李晨大家应该不陌生,网友称之为大黑牛,在娱乐圈人气还是非常高的,深受粉丝的喜爱,4月16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布了《李晨与李季委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从判决书中可以了解到李晨维护名誉权败诉。对此,李晨的律师团队下午发表了声明,称已第一时间提出上诉,目前二审正在进行中。

从声明中可以看到,李晨先后起诉了5位被告,其中三位直接撰文发布者和一位转载者已经被认定构成对李晨名誉权的侵犯,而另一位被告因为采取的是转载形式,法院认为不具有主观恶意,因此不构成侵权,对此李晨及其团队也表示不服,已在第一时间向法院提出了上诉,目前二审还在进行中。

据悉,本案被告去年在社交平台转发了一篇名为《渣男李晨现形记》的文章,并提到了李晨送心形石头,以及“插刀教”里面的边潇潇、印小天等相关事件。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李晨名誉案败诉的全部内容,感谢大家的阅读,欢迎在下方留言与小编一起讨论。

李晨个人简介:

李晨,1978年11月24日出生于北京市,中国内地影视男演员、导演、监制、赛车手,毕业于北京群星艺术学院。

1997年,出演个人首部电视剧《十七岁不哭》,从而正式进入演艺圈。1998年,主演警匪剧《刑警本色》。2002年,在清宫剧《十三格格》中饰演男主角七贝勒。2004年,主演警匪剧《危情24小时》。2005年,主演刑侦剧《一针见血》。2006年,主演军旅励志剧《士兵突击》。2007年,主演剧情电影《地下的天空》。2008年,凭借电影《极限救援》获得“第11届上海电影节传媒大奖”最具潜力新人奖。2009年,主演灾难电影《唐山大地震》;同年主演抗战剧《我的团长我的团》。

2010年,主演抗战剧《生死线》;同年,在都市情感剧《北京爱情故事》中饰演男主角吴狄。2011年,凭借电影《唐山大地震》获得“第五届娱乐大典”年度电影飞跃人物大奖;同年又主演青春励志剧《北京青年》。2012年,主演近代革命剧《好家伙》。2013年,主演医疗剧《到爱的距离》。2014年,参加浙江卫视户外竞技真人秀《奔跑吧兄弟》的录制;同年,主演古装宫廷剧《武媚娘传奇》。2015年,主演的抗战剧《秀才遇到兵》。2016年,获得“第18届华鼎奖”中国最佳电视剧男演员奖、第23届北京大学生电影节“最受大学生欢迎”的男演员奖。2017年,执导并主演现代空战题材电影《空天猎》。2018年,获得“2016-2017绿色中国年度人物”;同年,主演悬疑剧《七日·生》。2019年6月27日,范冰冰宣布与李晨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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