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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未授权操场埋尸案改编电影 操场埋尸案来龙去脉细节始末回顾

家属未授权操场埋尸案改编电影什么情况。那么,对于操场埋尸案的这个话题,今天的你是否也在关注着?究竟怎么回事?下面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下案件始末。

近日,“操场埋尸案”将拍成电影的消息引起广泛关注。

一份电影海报显示,《操场》将于2021年10月在浙江开机拍摄。

“操场埋尸案”被害人邓世平亲属表示,没听说过该片,影片方也未曾征求家属意见。担心事件被胡乱改编,他们已委托律师处理相关影视片未来可能涉及的侵权纠纷。

8月12日,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李承亮向记者介绍,按照社会事件创作作品(如电影),不需要经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同意。当事人对于自己参与的社会事件没有控制权。

但是,如果根据社会事件创作的作品与某一当事人之间具有对应的联系(如使用了真名真姓),可能涉及当事人人格权的保护问题。

【1】海报:10月开机

网上流传的一张海报显示,夜色昏暗,塑胶跑道上有两个人影,一个人躺在跑道上,另一个人躬着身子边站在跟前。跑道边有一盏灯,照亮这一幕。

海报右上方用大字点明该影片叫《操场》,讲的是一件“埋藏了16年的惊天血案……”右下方用红色字体强调:电影《操场》,扫黑除恶,一“挖”到底。

海报还交代了《操场》的导演是阿年,为犯罪题材电影;开机时间为2021 年10月,拍摄周期60天,拍摄地点浙江。

制作公司是浙江漫光年影业有限公司、青果影业( 厦门)有限公司以及北京五元万象影业有限公司。

【2】家属:担心胡乱改编

公开报道显示,2001年,湖南新晃县下岗职工杜少平采取不正当手段,违规承建了新晃一中操场土建工程,并聘请罗光忠等人管理。

施工过程中,杜少平对代表校方监督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邓世平产生不满,怀恨在心,于2003年1月22日伙同罗光忠将邓世平杀害,将尸体掩埋于新晃一中操场一土坑内。

2019年6月20日凌晨,湖南新晃县公安局在新晃一中操场跑道内挖出一具遗体,这个埋藏16年的命案终于浮出水面。

对于该案将被拍成电影的消息,被害人女儿表示,没听说过该片,影片方也未曾联系过他们。担心事件被胡乱改编,他们已委托律师处理相关影视片未来可能涉及的侵权纠纷。

红星新闻联系到《操场》选角导演戴晓晨。其介绍,《操场》确实是改编自湖南“操场埋尸案”,目前影片剧本已经完成,处于前期筹备阶段,正在选角,预计10月开机,因为涉及到保密,所以很多情况还不能透露。至于《操场》是否获得家属授权,戴晓晨表示不清楚。

【3】电影局:同意拍摄

记者在国家电影局网站查询发现,早在2020年3月,该片已备案、立项公示。备案立项号为“影剧备字[2020]第1885号”,备案单位为“浙江漫光年影业有限公司”。

资料显示,浙江漫光年影业有限公司以阿年导演的创制团队为核心,至今走过21年。

21年间,团队创作和参与创作了35部电影、电视剧,集结了本土优秀的编剧、文学策划、摄影、美术、录音、作曲创作人才,也和海内外的动作团队、特效团队保持着联盟合作,和演员经纪、时尚纸质媒体、网络新媒体、电视台保持着跨界合作。

记者联系浙江漫光年影业有限公司,未果。

公示信息还显示,该电影类别为故事影片,编剧系丛奎珠、路子方,备案结果是“同意拍摄”。

上述公示信息还交代了影片梗概:

新光县第一中学操场改扩建工程监理董一民老师,拒绝豆腐渣工程的合格验收,被包工头杜立青及其同伙杀害并埋尸操场下。在中央督导组领导下公安部门一举打掉了以杜立青为首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给社会一个公平交代。

【4】专家:作品使用真名真姓或涉人格权保护问题

制片方欲将一个新闻事件拍成电影,是否需要第一时间征求家属意见?哪些情况下,制片方可能侵权?

8月12日,研究领域为民法、知识产权法、侵权责任法、损害赔偿法的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李承亮对此作出解读。

他告诉记者,按照社会事件创作作品(如电影),不需要经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同意。当事人对于自己参与的社会事件没有控制权。

但是,如果根据社会事件创作的作品与某一当事人之间具有对应的联系(如使用了真名真姓),可能涉及当事人人格权的保护问题。

李教授进一步说明,“作品可能披露当事人的隐私,作品歪曲事实贬损当事人的名誉,可能侵害其名誉权。作品对某一事实的不恰当表达可能侵害当事人的人格尊严。”

“操场埋尸案”被害人亲属代理律师周兆成说,“目前对于《操场》的剧本以及拍摄内容是否涉嫌侵权还不清楚。我们需要密切关注。如果后期该部电影,存在针对新闻事件当事人诽谤或侮辱,从而引发大众的臆测,造成对当事人社会名誉的降低,我们不排除对此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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