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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属医院医疗合作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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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8日发(作者:2014星座运势)

北京市属医院医疗合作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属医院医疗合作管理

工作,防范经营风险,保障医院合法权益,促进医院健康发

展,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医院财务

制度》、《合同法》、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

业医师法》、《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京津冀协同

发展规划纲要》及相关法规的要求和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医院管理局所辖市属医

院,凡所属医院开展的医疗合作活动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医疗合作是指以医疗工作为核心,由市属医院

与合作对象结成相对稳定的合作关系,明确各自功能定位,

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以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及诊疗水平为目

标的合作。

市属医院开展医疗合作的形式包括委托管理(以下简称

“托管”)、共建共管、特许经营、技术合作、医疗联合体、

医疗集团等。具体分类见附件1。

第四条合作原则

(一)坚持公益性原则。合作要顺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公立医院改革要求,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以保障人民众

1

身体健康为中心,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原则。合作应当依据北

京卫生区域规划、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京津冀协同发

展规划纲要》等要求,对市属医疗资源进行整合、优化,统

筹布局,优先在北京行政区域内选择首都功能非核心区开展

合作,促进优质卫生资源下沉。

(三)坚持量力而行原则。市属医院应在保证正常运转

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开展合作,要首先完成医院所承担的基

本医疗服务及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坚持独立性原则。合作双方作为独立医疗机构,

应独立承担各自责任,维持原医疗纠纷、债权、债务的法律

主体责任不变。合作双方产权明晰。双方财务应独立,经济

往来要规范。合作执行属地医保、价格、税收等各项相关政

策。

(五)坚持风险防范控制原则。合作应做到合法合规,

涉及到增挂牌(名称)、诊疗范围、诊疗技术(审批)、多

点执业、院内制剂、国有资产等事宜要符合卫生行政部门和

财政部门相关规定。合作后应不断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和措施,

做到合作各方共赢,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

第五条合作期限。委托管理、共建共管合作期限原则

不超过10年,技术合作原则不超过3年,政府主导的医联体

(共同体)可采取长期合作方式,医疗集团合作期限由合作

2

各方商定,特许经营合作期限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市属医院应在开展医疗合作前对合作医疗机

构的资质、诚信记录、技术管理水平和综合实力等情况进行

考察评估,对合作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严格审核,客观分析自

身承载能力,结合医院功能定位、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等合

理选择合作对象及合作模式。

每家市属医院合作机构数量,委托管理原则上不超过3

家,共建共管原则上不超过3家,同一区域特许经营原则上

不超过1家。

第七条管理部门

涉及市属医院品牌使用、商标、专利、技术及管理等有

合作收益的项目,由市医管局改革发展处牵头,会同相关处

室共同管理,负责医疗合作工作的指导、协调、日常管理和

评估工作。

涉及对口支援、政府指令性任务及技术合作等无合作收

益的项目,由市医管局医疗护理处牵头,会同相关处室共同

管理,负责医疗合作工作的指导、协调、日常管理和评估工

作。

第八条合作对象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托管对象、被特许对象、技术合作和医联体的合

作对象必须为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医疗机构。

3

(三)在医疗行业或监管机构无不良记录。

(四)获得医疗机构资产所有权方同意。

第九条合作管理

(一)申报合作意向

市属医院与合作对象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后,需向市医管

局提出书面申报,提交《医疗合作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

局牵头处室统一受理,对《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进行初

步审查。

(二)报批合作项目

市属医院签署正式协议前,需向市医管局提出书面申请,

提交拟签订的合作协议(合同)文本。经市医管局批准同意

后,方可签订合作协议。

局牵头处室受理后,核实拟签署的正式合作协议及相关

材料的完整性。

(三)批复合作项目

1.局牵头处室根据合作类型及内容,征求局相关业务处

室、局法律顾问意见建议。

2.局牵头处室汇总相关业务处室意见建议,经局主管领

导同意,提交市医管局局长办公会讨论。同时,市属医院要

根据局业务处室的意见建议,修订、完善合作协议及相关材

料,并在局长办公会进行汇报。

3.局牵头处室根据局长办公会意见要求市属医院完善

4

合作协议。

涉及对外投资、非经营转经营等国有资产的重大调整和

使用的,经市卫生计生委审核后报市财政局审批。

涉及特许经营、京津冀区域间的医疗合作需报市卫生计

生委审批。

4.局牵头处室根据局长办公会及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

局意见,下发是否同意签署合作协议的批复,或补充完善材

料后再下发是否同意的批复;不予批准的,应说明理由。

第十条申报材料

(一)申报合作意向应提交以下材料。

1.《医疗合作项目申请书》。简要说明合作过程及有关

情况。见附件2。

2.合作机构基本情况(如医院概况、医疗业务、人力资

源、管理架构等),以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3.医疗合作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评估合作是否影响市

属医院的事业发展和正常工作。包括合作情况(如合作理由、

合作方式、合作期限、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等),

实施方案等。

(二)报批合作项目应提交以下材料。

1.合作请示(须明确合作目的)。

2.按照医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讨论通过的会议

纪要、会议决议等相关材料;经医院办公会、党委会(理事

5

会)、职代会等讨论通过会议纪要等相关材料。

3.拟签订合作协议(合同)文本,事先应征求法律机构

意见。

4.其他材料。

上述合作中,凡涉及国有资产管理、评估的,执行市财

政局有关要求。

第十一条合作协议

医疗合作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合作方;

2.合作目的;

3.合作内容、范围及有效期限;

4.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合作相关费用的确定方法、标准以及资金流转、调整

程序;

6.合约的终止和变更;

7.违约责任;

8.争议解决方式;

9.双方认为应该约定的其他事项。

市属医院开展医疗合作必须签订书面合作协议,可参照

市医院管理局制定的托管、特许经营、技术合作及医联体协

议书模板。见附件3。

第十二条医疗合作项目的命名应遵照以下原则:

6

(一)委托管理合作项目可命名为“XX医院(受托方)

托管XX医院(委托方)”;

(二)共建共管合作项目可命名为“XX医院与XX(合作

方)共建共管XX;

(三)特许经营合作项目可根据市属医院名称命名为

“XX医院特许经营”或“XX医院XX专业(/科)特许经营”;

(四)技术合作合作项目可根据合作内容命名为“XX

医院与XX医院合作”或“XX专业(/科)与XX专业(/科)合

作”;

(五)医疗联合体合作项目可根据合作内容以核心医院

名称命名为“XX医院区域医联体”或“XX医院XX学科医联体”;

(六)医疗集团合作项目可根据核心医院名称命名为

“XX医疗集团”。

第十三条合作收益管理

各类医疗合作所取得的收益,应按照关于印发《北京市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及处臵资金预算管理办法》

的通知(京财预[2009]1930号)等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

做好预算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监督管理

(一)市属医院应认真履行协议(合同)约定事项,加强

合作管理,坚持责、权、利相统一。协议有效期内,需对协

议进行修改的,涉及合作内容、收益等问题,经双方协商一

7

致,报市医管局审核。

(二)合作期满需延长的,应在合作期满前3个月报市

医管局审核批准。合同提前解约,须向市医管局报告,并说

明有关情况。

(三)委托管理、特许经营合作期限内,市属医院每年

须对合作项目进行总结,并上报市医管局。

(四)市医管局作为市属医院出资人的代表,对合作工

作进行监督和管理,除政府指令性任务要求外,不参与合作

具体事项开展。如认为有必要,市医管局将组织专家对合作

情况进行评估,提出合理化建议,医院应予以采纳。

第十五条违规处罚

违反上述规定,按《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风

险防控完善市医院管理局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

施办法的通知》(京医管办字„2012‟6号)及《医疗机构

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北

京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北京市医院管理局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医疗合作项目分类

8

2.《医疗合作项目申请书》

3.医疗合作项目协议书模板

9

附件1

医疗合作项目分类

一、委托管理

委托管理(托管):是指委托方(医疗机构产权所有者)

将医院的经营管理权交由具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并能承担

相应经营风险的法人或自然人(市属医院)有偿经营,受托

方有条件地管理和经营委托方的全部或部分资产,并实现资

产保值增值,签订委托管理目标责任合同的一种合作方式。

托管的本质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

二、共建共管

1.共建共管(全院):是指合作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双

赢互惠的原则,针对共建共管医疗机构通过全面、紧密、持

续的建设与管理,全面提升共建共管医院的综合医疗和管理

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区域内人,并实现以资本要素参与收

益分配的目标。

2.共建共管(专科):是指合作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双

赢互惠的原则,针对某一个或某几个专科建立专科医疗中心

或病区,全面提升共建共管专科的医疗和管理水平,更好地

服务于区域内人。

三、特许经营

特许经营:是指政府授权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特许

10

方”)在授权下依规将公立医院品牌、商标、专利等无形资

产以及技术、管理以特许经营协议的形式提供给社会资本举

办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被特许方”)使用,被特许方按

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在特定的期限内,在统一的经营、管

理模式和服务流程下向社会提供医疗服务,并向特许方支付

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四、技术合作

1.技术合作(全院):是指市属医院对其它医疗机构在

医疗技术和医院管理等方面,通过多种形式的指导与合作,

提升合作医疗机构的整体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2.技术合作(专科):是指市属医院的某一个或某几个

专科对其它医疗机构在医疗技术和医院管理等方面,通过多

种形式的指导与合作,提升合作医疗机构在该专科领域的技

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3.技术合作(分级诊疗):是指为实现与合作机构建立

双向转诊机制,实现分级诊疗目标而开展的医疗合作工作。

五、医疗联合体

1.区域综合医疗联合体:是指以市属医院为核心,联合

区域内其他医院、二级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成的

跨行政隶属关系、跨资产所属关系的医疗机构联合体,以医

疗服务业务的密切合作为导向,充分发挥上级医院引领作用,

构建基层首诊、分级诊疗、上下联动、急慢分治、防治结合

11

的合理就医格局,促进分工协作和共同发展。

2.区域专科医疗联合体:是指以市属专科医院或市属医

院的某专科为核心,联合区域内其他医院、二级医院(或

专科)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成的跨行政隶属关系、跨资产

所属关系的医疗机构联合体,以医疗服务业务的密切合作为

导向,充分发挥上级医院专科引领作用,在本专科内构建基

层首诊、分级诊疗、上下联动、急慢分治、防治结合的合理

就医格局,促进分工协作和共同发展。

3.跨区域医疗联合体:是指以市属医院为核心,联合区

域外医联体,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构建

基层首诊、分级诊疗、上下联动、急慢分治、防治结合的合

理就医格局。

4.学科医疗联合体:是指为增强学科发展核心竞争力、

提高疑难重症诊疗水平,专注于学科特建设,打破区域、

等级、隶属关系等限制,通过资源整合,强强联合、优势互

补、协同创新,打造系统内部学科发展的优势平台。

六、医疗集团

医疗集团:是指各级医疗机构根据自身的特点和需求,

以地域优势、学科专业、集团资产等为纽带,通过松散协作、

联合兼并、连锁经营、资产重组等形式进行集团化管理,利

用规模效应来提高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2

附件2

项目类别项目序号

医疗合作项目

申请书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年月日

北京市医院管理局

二○一五年制

13

填报说明

1、申请书各项内容应实事求是,文字表述明确。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

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略词,须注明全称。

2、“项目类别”是指申报的医疗合作项目的类型,包括医疗联合体、委托管

理、共建共管、技术合作、特许经营、医疗集团等。

3、申请人不用填写封面中“项目序号”项。

4、申报项目必须按规定的格式要求认真填写。

5、项目申请书需打印一式三份(A4幅面,双面印刷,简装),加盖本单位公

章统一报送北京市医院管理局。

6、项目申请单位及合作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7、受理项目申请地址及: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北京市医

院管理局,100053,83970847

14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合作领域

(可多选)

医疗教学科研管理品牌

其他

年长期未确定

职务/职称

手机

传真

归口部门

E-mail

电话

拟合作期限

医院名称

法人代表

通讯地址

电话

E-mail

机构名称

合作方负责人

通讯地址

传真

主要合作目标、内容、

合作理由(300字以内)

15

项目申请依据

一、申请医疗合作项目的理由(背景、意义、合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6

二、合作内容、目标、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及预期成果(内容要具体,方案要可行,目标、

成果要明确)

17

18

三、合作双方对项目的投入(包括人才、技术、理论、资金和设备等资源的投入和使用方案,

各方优势及互补性)

19

四、实施方案及方式(包括合作各方任务分配、工作计划等)

20

五、市属医院简况(说明市属医院开展医疗合作的承载能力,与医院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目

标定位的关系)

六、合作方机构简况(合作方机构的基本情况、资质、诚信记录、技术管理水平和综合实力等)

21

七、双方已具备的合作基础

八、申请医院承诺:

保证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本院将履行项目申请单位职责,严格遵守《北京市属医

院医疗合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认真开展工作,按时报送年度进展报告等有关材料,接受合作

项目检查。若填报失实或违反规定,本院将承担全部责任。

执行此合作项目期间,因无法预料的原因所产生的后果由本院自负。

医院法人(签章):(单位公章)

年月日

22

附件3:

北京市属医院合作协议书模板

一、托管协议书模板

(合作对象)与(市属医院)

关于托管XX医院合作协议书

甲方:(合作对象,被托管医疗机构资产所有权方)

乙方:(市属医院)

【托管目的】为,根据,经

双方认真、友好协商后达成共识,(以下简称“甲方”)

与(以下简称“乙方”)共同实施托管具体托管对

象项目,达成托管协议如下:

一、托管目标

1.。

2.。

3.。

以下条款供参考:

1.托管期间,逐步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及医疗、教学和

科研能力,建成若干重点学科,为医院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

23

和经济效益。服务体主要定位周边居民。

2.托管期间,通过多种方式,促进被托管医院学科

发展,提升临床服务能力和医院管理水平。

二、合作原则

托管后坚持以下原则:

1.财产归属关系不变;原财政拨款渠道、财政编码和日

常经费投入不变。

2.人员编制管理方式不变。

3.两院公益性和承担的医疗卫生服务功能不变。

4.两院各自相关的各种纠纷、债权、债务的处理渠道不

变。

5.两院接受属地政府及相关行政部门的监管和指导不

变。

6.两院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组织隶属关

系和组织构架不变。

7.其他。如:统一进行药品和高值耗材的招标采

购,采购资金按实际分配使用情况分别支付;统一进行后勤

社会化方面的全方位合作等。

三、管理模式

(一)统一管理

托管后,双方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乙方与被托管医

24

院实施一体化管理,被托管医院增加名称“乙方XX医院”,

合作期满后终止使用该名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兼被托管医院

的法定代表人,一套行政班子。总院长负责制,乙方院长为

总院长。“乙方XX医院”设执行院长。

甲方、北京市医院管理局与乙方共同组建“乙方XX

医院理事会”,理事会成员共人,设理事长人、副理

事长人、理事人。理事长由甲方担任,副理事长由乙

方担任。理事会办公室设在。制定理事会章程,“乙方

XX医院理事会根据该章程,审议医院发展规划、年度财务

预决算、基本建设项目、大型仪器设备购臵、大额资金使用、

高值固定资产处臵、运营情况监督等重大事宜。

“乙方XX医院”设执行院长1名,执行院长由乙方委

派,经理事会通过确认,按组织程序聘任。执行院长按照理

事会确定的发展目标,对乙方XX医院实施全面管理,享有

对其他副院长的提名权。

(二)管办分开

两院合作后,坚持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的管办分开、

政事分开原则,合作期内实现被托管医院的所有权与

管理权分开,即所有权归(资产所有权方),管理权归乙

方。通过开展实质性的整合,全面提升被托管医院的

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25

(三)资源共享

1.两院共享乙方的【依据合作,罗列内容】,

参考:历史品牌、医疗品牌、教学品牌、科研品牌、文化品

牌、管理品牌;共用优质医疗资源;共用教学、科研平台;

进行人才培养;共建重点(专)学科;共用院内制剂(原产

权性质不变);共同进行药品和高值耗材的招标采购;共同

申报高级别的课题等。在未经市医管局允许的条件下,禁止

乙方、乙方XX医院品牌的延伸使用。

2.托管后,实现专家在两个院区出诊,乙方的医疗、教

学、科研、专家等优质资源,向被托管医院逐步转移。

(四)财务独立运营

(一)本协议签订之时,须经乙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

对甲方经营运行状况进行评估。此后每年对被托管医院收支

情况进行审计,并以此作为收益分配的依据。

(二)双方资金往来按财务相关规定规范管理和使用。

托管后,两院在职员工根据工作需要、岗位设臵实现统一调

配,在两个院区轮转,绩效考核待遇按具体描述执行。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双方可在医疗、教学、科研、管理、人才培养、信

息化、双向转诊、学科建设等方面进行合作】

(一)甲方【根据合作,具体描述】

1.。

26

2.。

3.。

以下条款供参考:

1.托管期内,应由甲方所投入的建设资金、运营资金、

医疗设备设施购臵的资金等应及时投入,保障基本的医院经

营条件;

2.及时办理托管医院新名称的审批,相关证件、文件、

印章等事宜;

3.在征得乙方的前提下,加挂“乙方医院XX医院”(如

北京中医医院顺义医院)的牌子,但不得在甲方机构《医疗

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中使用乙方医院名称,不得使用乙方

医院的医疗文书、印章、票据、账户等。(建议只加挂牌匾,

不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登记)

4.(本条适用甲方为政府部门)甲方承诺,在符合国家法

律的前提下,调整相应的政策法规,保证本协议的顺利执行,

并协助被托管医院办理相关事宜;

5.按照人员编制要求,逐步增加被托管医院的人

员编制;

6.按照相关文件精神,保证医院发展的财政投入,

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现有水平;

7.托管期间,甲方有权依法对被托管医疗机构的资产和

财务进行监督和审计;对医疗行为、医疗质量、管理效果等

27

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

8.应由甲方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乙方【根据合作,具体描述】

1.。

2.。

3.。

以下条款供参考:

1.通过实施全面管理和深度合作,提升被托管医院的医

院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为属地及周边居民百姓提供优

质的医疗服务;

2.帮助和扶持被托管医院各项医疗业务的开展,快速提

升医疗服务能力;

3.参与并支持被托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从专业特点及

专科发展需要层面提出建设意见;

4.为被托管医院搭建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培养平台,选

派专家到被托管医院开展医院日常管理、门诊出诊、病房教

学查房、科研项目指导等工作任务,承担被托管医院选送学

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的进修和培训任务,承担科研攻关和成

果转化指导工作;

5.推进被托管医院的等重点学科建设,促进被托管医院

的医、教、研等综合水平提升;

6.选派专家到被托管医院开展医疗技术工作,应按照有

28

关规定进行管理,以确保医疗安全;(注:按照《关于印发

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

„2014‟86号)要求,医师在参加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支

援基层,或在签订医疗机构帮扶或托管协议、建立医疗集团

或医疗联合体的医疗机构间多点执业时,不需办理多点执业

相关手续)

7.为甲方提出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臵等任务提供帮

助;

8.应由乙方履行的其他职责。

五、经营管理权移交

(一)甲乙双方应对被托管医院经营管理权所涉的资产、

设施、印章、财务账册、各类文件等进行移交。移交时,应

由甲乙双方授权委托的人员清点并签署交接文件。

(二)移交时,被托管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事业

法人登记证、预防许可证、药品调剂许可证、卫生技术

人员的各种资质证明等也相应移交给乙方。

(三)被托管医院在本托管协议生效及经营权实际移交

前存在或发生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乙方经营

管理后新产生的债权债务由处理并承担。

六、托管费用

被托管医院按照规定每年从总收入(含药品收入)中提

取%的托管费(也可以按照“定额基数+年度绩效考核”

29

方式),在每年月日前,按照财务相关规定划入

乙方账户在“其他收入”科目核算,按照财务规定使用。

“总收入”是指被托管医院及其下属和分支机构在某一结算

期内的收入之和。

七、纠纷处理

在委托管理期间,如被托管医院出现任何纠纷(包括但

不限于医疗纠纷),均应在被托管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

政策处理,乙方不承担任何相关或连带责任。

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协议期限及终止

1.托管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在协议执行中,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如发生变更,不得

变更本协议。在协议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逆的因素需要终止

协议,双方积极协商解决。

3.在协议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或被托管医疗机构当地

政策调整,相关条款应作相应调整,或终止协议,双方均不

承担责任。

4.本协议到期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应协商继续合作或终

止合作事宜。

九、协议的解除与违约责任

30

若出现以下事由之一时,双方签订的协议可随时提前解

除:

1.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书面终止。协议双方应妥

善处理本协议终止后事项。

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违约的,经双

方协商,签订终止协议,各方违约责任按协议承担。如双方

协议不成,按合同法原则处理。

十、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地位平等、相互尊

重的原则共同协商,及时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

具有同等效力。

2.双方在签署本协议及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前,已经履

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

3.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书一式

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签字):法定代表(签字):

31

年月日年月日

32

二、特许经营协议书模板

(市属医院)以特许经营方式与(单位)

合作举办“XX”项目的框架协议

特许方:市属医院

被特许方:(合作对象)

【合作目的】为进一步完善,根据,

市属医院(以下简称“特许方”)拟以特许经营方式与

(以下简称“被特许方”)在地区合作举办具体项

目名称(以下简称“项目”),双方达成框架协议如下:

一、合作目标

1.。

2.。

3.。

以下条款供参考:

1.致力于打造具有品牌优势、由社会资本投资兴建的医

院。

2.致力与国际医疗标准接轨,吸引国际一流专家施展所

33

长,满足患者基本医疗需求以及中、高端的诊疗、康复、健

康管理一体化需求。

3.让患者能接受人性化、标准化、高质量的品质服务。

二、合作原则

特许经营行为应坚持合作双方相对独立的原则,特许方

不改变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和服务能力、不改变公立医院隶

属关系与行业管理渠道、不改变公立医院资产归属与财政补

助渠道、不改变公立医院的人员身份。

双方达成下列一致性:

1.品牌理念的一致性。被特许方及“特许方XX医院”

应充分理解特许方的品牌理念,与特许方有相同的品牌目标

和定位,从本质上保护原品牌的核心价值;

2.品牌识别的一致性。“特许方XX医院”应采取与特

许方一致或类似的品牌形象识别系统,包括机构标志、人员

着装、建筑装修风格等显著体现原有品牌形象的联想物;

3.品牌服务的一致性。通过特许方的系统培训或技术支

持等方式,使得“特许方XX医院”能提供与特许方服务质

量和水平相当的医疗服务。

三、合作内容

甲方为特许方,依据特许经营双方约定,建立整套特许

经营标准与流程体系,将医院的品牌资源、医疗管理、经营

模式、技术输出等有条件交由给被特许方在医疗机构使用。

34

乙方为被特许方,负责(合同责任,根据需

要描述,如:新建医疗机构的土地购臵、投资建设、医疗设

备购臵及医疗机构基础人力资源的配备等)。待被特许方的

医疗机构取得执业资格并通过市属医院特许经营标准与流

程验收后,可增挂以“特许方(注:指市属医院)XX医院”

的名称运营,并向市属医院支付特许经营费用。

“特许方XX医院”的运营管理采取医疗管理和企业经

营双主线模式。在双方合作期间,特许方按照特许经营标准

与流程体系定期对该医疗机构评估,若达不到医院特许经营

的标准要求,特许方有权收回特许经营权,终止特许经营双

方的合作,该医疗机构停止使用“特许方XX医院”的名称。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特许方

1.设立内部负责特许经营的组织机构,建立特许经营的

标准与流程体系,明确特许经营的管理制度、培训体系及质

量技术标准,明确被特许方资格条件、退出机制等;

2.按照双方约定,向新建医疗机构派驻管理及技术团队,

向被特许方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业务培训、患者导诊、

教学培训职称体系等服务;

3.特许经营行为履行特许方有关决策程序,并经相关部

门审批通过;

4.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特许经营费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权

35

利;

5.特许方核心骨干专家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选择

获得被特许方的全职聘任,可获得股权激励。

(二)被特许方

1.被特许方使用甲方特许经营权的行为仅限定用于地

区(具体范围或某一行政区域内)内建设的“合作机构名

称”项目,不得在其他地区或向他人转让特许经营权;不得

向他人泄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特许人的技术秘

密、商业秘密等;

2.具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

3.按照特许方经营管理制度、质量技术标准等要求配臵

新建医疗机构的设备、设施及人力资源等,接受特许方的指

导和监督;

4.及时、完整报送新建医疗机构年度经营报告、年度财

务报告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报告;

5.按照双方约定开展营业活动,定期缴纳特许经营费;

6.与特许方合作中,应保证新建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形

式与特许方员工签署全职聘任合同;

7.在特许方与社会资本合作的其他项目中,在同等条件

下,具有优先权。

五、名称使用

36

新建医疗机构名称初步拟定为“XX医院”,同时挂牌“市

属医院(注:指特许方)XX医院”,但不得在该机构《医疗

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中使用市属医院名称。

六、项目规划

【根据合作内容,具体描述】

以下内容供参考:新机构的建设规模或标准,可参考医

疗机构性质、等级、规划床位、规划占地面积、总建设面积、

容积率、总投资等。

新建医疗机构一方面提供市场化医疗服务,自主定价;

另一方面,执行相应的合作属地公立医院的定价标准,纳入

当地医保定点支付,承担当地基本医疗服务的功能。

七、收益分配

被特许方向特许方缴纳的特许经营费用由特许经营权

使用费及经营管理服务费两部分构成。其中:

特许经营权使用费为被特许方在使用特许经营权过程

中向特许方定期支付的费用,初步拟定为每完整财务年度

万元人民币(具体金额以特许经营双方协商为准),与被特

许方新建医疗机构的经营业绩无关,计入特许方其他收入账

户。

若甲方参与被特许方新建医疗机构的经营管理,则被特

许方应同时缴纳经营管理服务费,该费用与新建医疗机构的

经营绩效关联,按照被特许方新建医疗机构经审计每年医疗

37

收入的%或每年经审计主营业务净利润的%孰高原则

支付给特许方(具体比例以特许经营双方协商为准),计入

特许方其他收入账户。

八、协议期限及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止。

2.在协议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或被特许方所在地政策

调整,相关条款应作相应调整。如遇不可抗逆的因素需要终

止协议,双方应以大局为重,积极协商解决。

3.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被特许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4.本协议到期前个月,特许经营双方应协商继续合

作或终止合作事宜。

九、协议的解除与违约责任

若出现以下事由之一时,双方签订的协议可随时提前解

除:

1.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书面终止。协议双方应妥

善处理本协议终止后事项。

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违约的,经双

方协商,签订终止协议,各方违约责任按协议承担。如双方

协议不成,按合同法原则处理。

38

十、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地位平等、相互尊

重的原则共同协商,及时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

具有同等效力。

2.双方在签署本协议及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前,已经履

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

3.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书一式

六份,甲方、乙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签字):法定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39

三、技术合作协议书模板

(市属医院)与(合作对象)

技术合作协议书

甲方:(市属医院)

乙方:(合作对象)

【合作目的】为,根据,本

着以原则,(以下简称“甲方”)与(以

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双方开展项目合作,

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目标(宗旨、目的)

1.。

2.。

3.。

以下条款供参考:

1.通过多种方式,促进乙方医院学科发展,提升临床服

务能力。

2.甲方利用自身医疗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帮助乙方提

高医疗技术和医院管理水平。

40

二、合作内容【项目描述】

(一)技术合作范围

□A.技术合作(全院):以市属医院为核心,通过多种

形式的技术指导与合作,提升合作医疗机构的整体技术水

平和管理能力。

□B.技术合作(专科):以市属医院某个或某几个专科

为核心,通过多种形式的技术指导与合作,提升合作医疗

机构在该领域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C.技术合作(分级诊疗):市属医院与合作机构建立

双向转诊机制,实现分级诊疗目标。

(二)技术合作内容

1.。

2.。

3.。

以下内容供参考:医院管理、医疗服务、技术指导、人

才培养、学科建设、科研、教学培训、重点科室建设、远程

会诊、外送检验项目、双向转诊等方面进行合作。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根据合作内容,具体描述】

1.。

2.。

3.。

41

以下条款供参考:

1.医院管理方面。甲方派出管理人员到乙方医院管理岗

位工作,或定期派员到乙方进行培训,帮助乙方建立先进的

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完善科室各项工

作制度,实现科学管理。

2.技术指导方面。

(1)根据乙方需求,派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骨干开展

临床诊疗、学科建设、专题讲座、教学培训、病例示范等技

术援助活动。帮助乙方开展适宜技术和新技术、新业务,结

合实际拓展医疗服务范围。

(2)根据需要,选派专家到乙方开展医疗技术工作。

甲方派往乙方的专家开展医疗技术工作,应按照有关规

定进行管理,以确保医疗安全。

(3)通过预约的方式,派出副高以上专家对乙方中等

以上难度手术及疑难病例进行手术示教和示教查房,提高乙

方开展高难度手术的能力与解决疑难病症的诊疗水平,重点

带动乙方一批业务骨干的快速成长。

(4)协助乙方提高技术水平,定期或不定期派专家或

以远程会诊等方式指导和帮助乙方开展新业务、新技术。

3.会诊转诊、绿通道方面。

(1)与乙方建立疑难重症会诊、双向转诊绿通道。

(2)甲乙双方开通定期远程会诊服务,甲方负责安排

42

会诊专家,乙方负责组织会诊病源和提供病历资料。

(3)甲方优先安排乙方转送的疑难病人。对乙方可以

开展后续治疗或康复的患者,甲方根据实际情况,优先转诊

到乙方,乙方提供后续治疗和康复的业务指导以及必要的跟

踪服务。

(4)根据乙方需求,派出高级别专家参与甲方急危重

症患者的会诊工作。

4.人才培养方面。

(1)甲方接受乙方的医务人员进行住院医师、专科医

师培训或进修学习,为乙方培养学科骨干。

(2)结合乙方实际需要,接受乙方医务人员及管理人

员观摩学习、学术交流。

(3)承担带教任务,合作期间为乙方培养等科室

专业人员。

5.学科建设方面。

结合乙方需求,甲方选派重点学科专家对乙方相应学科

进行指导,开展适宜技术项目,帮助乙方重点建设

专科。

6.科研教学方面。

(1)结合乙方情况,双方共同申报科研课题,联合开

展疾病研究科研攻关。

(2)双方设立研究基地,甲方优先与乙方开展科

43

研合作,共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推广适宜医疗技术。

(3)科研协作:建立科研协作网络,实现国家和省级

重点专科科研网络平台和病历资源的互享互用。

(4)协助乙方开展教育培训、课题申报等业务工作。

(5)甲方免费接受乙方相关人员参加甲方组织的相关

学术会议及前沿技术信息学习,并帮助乙方参与国际学术交

流。

7.其他。

(1)根据双方约定接收乙方需要外送检验的项目

(2)根据乙方要求,同意加挂“甲方协作医院”的牌

子,但不得在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中使用

甲方名称。

(3)甲方专家在乙方工作期间,行政上由乙方领导。

甲方应遵守乙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本合作仅限于方面的合作,不涉及甲方的品

牌使用和转让,合作对外宣传中不得使用甲方的品牌和名称。

8.其他。

(二)乙方【根据合作内容,具体描述】

1.。

2.。

3.。

以下条款供参考:

44

1.负责协调、理顺属地各有关部门的各种关系,包括机

构、物价、对外宣传以及解决医疗纠纷等事宜。

2.提供乙方专家开展医疗技术工作需要的医疗设备和

辅助检查,配合甲方开展医疗、医技、科研、教学等业务。

3.负责提供的后勤保障,包括水电供应、医疗专业用房

和专家生活用房、接送专家往返用车及购买专家人身安全保

险等。应保证甲方专家在乙方所在地工作期间的安全。

4.承担甲方派进乙方工作的专家的劳务费用。为甲方多

地点执业人员购买医疗责任保险。

5.确定甲方为乙方急、危、疑难病患者转诊定点医院。

6.每年派医务人员到甲方处进行深造学习,学习人员应

符合甲方要求。

7.其他。

四、合作费用

按照双方约定,乙方每年支付给甲方技术服务费人民币

万元(大写:万元)(也可以按照“定额基数+年度绩效

考核”方式),按照财务相关规定划入乙方账户。

五、纠纷处理

1.在合作期间,如合作项目出现任何纠纷(包括但不限

于医疗纠纷),均应在合作项目当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

政策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或连带责任(或:合作过程

中,如医师个人多点执业等所发生的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应

45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医疗

责任,或:双方合作期间在乙方产生的医疗纠纷由乙方负责

解决)。

2.如一方违反本协议中所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

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

约行为,并在三十(30)日内向守约方支付协议技术服务费

20%的违约金,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如违约方

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除就其所有损失

而获得违约方违约金和补偿外,亦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六、保密

合作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未经对方许可,任意一方不

得将涉及合作的任何保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保密不包括公

众所知悉的信息。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个人相

关资料进行严格保密,不得对外公布与患者个人身份相关的

信息。

七、合作期限及终止

1.合作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在协议执行中,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如发生变更,不得

变更本协议。在协议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逆的因素需要终止

协议,双方积极协商解决。

3.在协议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相关条款应作

46

相应调整,或终止协议,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4.本协议到期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应协商继续合作或终

止合作事宜。

八、协议的解除与违约责任

若出现以下事由之一时,双方签订的协议可随时提前解

除:

1.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书面终止。协议双方应妥

善处理本协议终止后事项。

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违约的,经双

方协商,签订终止协议,各方违约责任按协议承担。如双方

协议不成,按合同法原则处理。

九、协议生效和其他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地位平等、相互尊

重的原则共同协商,及时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

具有同等效力。

2.双方在签署本协议及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前,已经履

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

3.本协议书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书一式六

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7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签字):法定代表(签字):

月月

48

年日年日

四、医联体/共同体合作协议书模板

“医疗联合体”合作协议书

甲方:(市属医院)

乙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医疗机构)

【合作目的】根据,为,通

过整合区域医疗卫生资源,理顺医疗机构服务功能,适应

区域卫生服务的新形势,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经济、公

平的医疗服务,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双方(可与多个医

疗机构同时签订本协议)开展合作,共同成立“甲方

医疗联合体”,并签定如下协议:

一、目标【根据合作,具体罗列】

1.。

2.。

3.。

以下条款供参考:

1.探索区域性医疗资源一体化模式,促进医疗机构的资

源共享、提高医疗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区域医疗卫生服务

的协调水平。

49

2.明确医院、二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

服务功能定位。

3.逐步引导层级就诊模式,保持医疗的连续性,促

进有序就医的形成。

二、基本原则【根据合作,具体罗列】

1.。

2.。

3.。

以下原则供参考:政府主导与自愿选择、联网与分

层定位、层级分诊与就近兼顾、利益共享与责任分担相结合。

三、组织管理

(一)成立甲方医院联合体管理委员会

主任:(甲方)

副主任:

委员:医疗机构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设立甲方医疗联合体管理办公室

主任:(甲方)

副主任:

成员:由医疗机构指定一个专门管理部门,原则上由

医务处兼任,确定专门联络人。

(三)建立定期管理委员会会议制度

定期召开各医疗机构会议,讨论和解决运行中遇到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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