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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力残疾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低下并且不能矫正或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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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1日发(作者:儿童脸上长斑的原因)

视力残疾分类和分级

视力残疾: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低下并且不能矫正或双

眼视野缩小,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视力残疾包括

盲及低视力。

按视力和视野状态分级,其中盲为视力残疾一级和二级,

低视力为视力残疾和四级。视力残疾均指双眼而言,若双

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如仅有单眼为视力残

疾,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畴。

视野以注视点为中心,视野半径小于10度者,不论其视力如

何均属于盲。视力残疾分级见表1。

表1视力残疾分级

级别

一级

二级

四级

视力、视野

无光感~<0.02;或视野半径<5度

0.02~<0.05;或视野半径<10度

0.05~<0.1

0.1~<0.3

听力残疾分类和分级

听力残疾: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永久性听力障

碍,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以致影响其日常生

活和社会参与。

听力残疾分级原则:按平均听力损失,及听觉系统的结构、

功能,活动和参与,环境和支持等因素分级(不配戴助听放大

装置)。

注:3岁以内儿童,残疾程度一、二、的定为残疾人。

听力残疾一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极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大

于90dBHL,不能依靠听觉进行言语交流,在理解、交流等

活动上极重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极严重障碍。

听力残疾二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

(81~90)dBHL之间,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重度受限,

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严重障碍。

听力残疾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

(61~80)dBHL之间,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中度受限,

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中度障碍。

听力残疾四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

(41~60)dBHL之间,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轻度受限,

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轻度障碍。

言语残疾分类和分级

言语残疾:各种原因导致的不同程度的言语障碍,经治疗

一年以上不愈或病程超过两年,而不能或难以进行正常的言语

交流活动,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包括:失语、运

动性构音障碍、器质性构音障碍、发声障碍、儿童言语发育迟

滞、听力障碍所致的言语障碍、口吃等。(注:3岁以下不定

残。)

言语残疾分级原则:按各种言语残疾不同类型的口语表现

和程度,脑和发音器官的结构、功能,活动和参与,环境和支

持等因素分级。

言语残疾一级

脑和/或发音器官的结构、功能极重度损伤,无任何言语功

能或语音清晰度小于等于10%,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未达

到一级测试水平,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极严重障碍。

言语残疾二级

脑和/或发音器官的结构、功能重度损伤,具有一定的发声

及言语能力。语音清晰度在11%~25%之间,言语表达能力

等级测试未达到二级测试水平,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严重

障碍。

言语残疾

脑和/或发音器官的结构、功能中度损伤,可以进行部分言

语交流。语音清晰度在26%~45%之间,言语表达能力等级

测试未达到测试水平,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中度障

碍。

言语残疾四级

脑和/或发音器官的结构、功能轻度损伤,能进行简单会话,

但用较长句表达困难。语音清晰度在46%~65%之间,言语

表达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四级测试水平,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

存在轻度障碍。

肢体残疾分类和分级

肢体残疾:运动系统的结构、功能损伤造成的四肢残缺或四肢、躯干麻痹(瘫痪)、畸形等导致运动功能不同程度丧失以

及活动受限或参与的局限。

肢体残疾主要包括:

a)上肢或下肢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缺失、畸形或功能障碍;

b)脊柱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碍;

c)中枢、周围神经因伤、病或发育异常造成躯干或四肢的功能障碍。

肢体残疾分级原则:按运动功能丧失、活动受限、参与局限的程度分级(不配戴假肢、矫形器及其它辅助器具)。肢体部位

说明如下:

a)全上肢:包括肩关节、肩胛骨;

b)上臂:肘关节和肩关节之间,不包括肩关节,含肘关节;

c)前臂:肘关节和腕关节之间,不包括肘关节,含腕关节;

d)全下肢:包括髋关节、半骨盆;

e)大腿:髋关节和膝关节之间,不包括髋关节,含膝关节;

f)小腿:膝关节和踝关节之间,不包括膝关节,含踝关节;

g)手指全缺失:掌指关节;

h)足趾全缺失:跖趾关节。

肢体残疾一级

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并具备下列状况之一:

a)四肢瘫:四肢运动功能重度丧失;

b)截瘫:双下肢运动功能完全丧失;

c)偏瘫:一侧肢体运动功能完全丧失;

d)单全上肢和双小腿缺失;

e)单全下肢和双前臂缺失;

f)双上臂和单大腿(或单小腿)缺失;

g)双全上肢或双全下肢缺失;

h)四肢在手指掌指关节(含)和足跗跖关节(含)以上不同部位缺失;

i)双上肢功能极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重度障碍。

肢体残疾二级

基本上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并具备下列状况之一:

a)偏瘫或截瘫,残肢保留少许功能(不能独立行走);

b)双上臂或双前臂缺失;

c)双大腿缺失;

d)单全上肢和单大腿缺失;

e)单全下肢和单上臂缺失;

f)三肢在手指掌指关节(含)和足跗跖关节(含)以上不同部位缺失(一级中的情况除外);

g)二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肢体残疾

能部分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并具备下列状况之一:

a)双小腿缺失;

b)单前臂及其以上缺失;

c)单大腿及其以上缺失;

d)双手拇指或双手拇指以外其他手指全缺失;

e)二肢在手指掌指关节(含)和足跗跖关节(含)以上不同部位缺失(二级中的情况除外);

f)一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二肢功能中度障碍。

肢体残疾四级

基本上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并具备下列状况之一:

a)单小腿缺失;

b)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大于等于50mm;

c)脊柱强(僵)直;

d)脊柱畸形,后凸大于70度或侧凸大于45度;

e)单手拇指以外其他四指全缺失;

f)单手拇指全缺失;

g)单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

h)双足趾完全缺失或失去功能;

i)侏儒症(身高小于等于1300mm的成年人);

j)一肢功能中度障碍或两肢功能轻度障碍;

k)类似上述的其他肢体功能障碍。

智力残疾分类和分级

智力残疾:智力显著低于一般人水平,并伴有适应行为的

障碍。此类残疾是由于神经系统结构、功能障碍,使个体活动

和参与受到限制,需要环境提供全面、广泛、有限和间歇的支

持。

智力残疾包括在智力发育期间(18岁之前),由于各种有

害因素导致的精神发育不全或智力迟滞;或者智力发育成熟以

后,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智力损害或智力明显衰退。

智力残疾分级:按0~6岁和7岁及以上两个年龄段发育

商、智商和适应行为分级。0~6岁儿童发育商小于72的直接

按发育商分级,发育商在72~75之间的按适应行为分级。7

岁及以上按智商、适应行为分级;当两者的分值不在同一级时,

按适应行为分级。WHO-DASⅡ分值反映的是18岁及以上各

级智力残疾的活动与参与情况。智力残疾分级见表2。

表2智力残疾分级

智力发育水平

级别

发育商(DQ)

0~6岁

≤25

26~39

40~54

55~75

智商(IQ)

7岁及以上

<20

20~34

35~49

50~69

适应行为

(AB)

极重度

重度

中度

轻度

社会适应能力

WHO-DASⅡ分值

18岁及以上

≥116分

106~115分

96~105分

52~95分

一级

二级

四级

适应行为表现:

极重度――不能与人交流、不能自理、不能参与任何活动、身体移动能力很差;需要环境提供全

面的支持,全部生活由他人照料。

重度――与人交往能力差、生活方面很难达到自理、运动能力发展较差;需要环境提供广泛的支

持,大部分生活由他人照料。

中度――能以简单的方式与人交流、生活能部分自理、能做简单的家务劳动、能参与一些简单的

社会活动;需要环境提供有限的支持,部分生活由他人照料。

轻度――能生活自理、能承担一般的家务劳动或工作、对周围环境有较好的辨别能力、能与人交

流和交往、能比较正常地参与社会活动;需要环境提供间歇的支持,一般情况下生活不需要由他人照

料。

精神残疾分类和分级

精神残疾:各类精神障碍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由于存在

认知、情感和行为障碍,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精神残疾分级原则:18岁及以上的精神障碍患者依

据WHO-DASⅡ分值和适应行为表现分级,18岁以下精神

障碍患者依据适应行为的表现分级。

精神残疾一级

WHO-DASⅡ值大于等于116分,适应行为极重度障碍;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忽视自己的生理、心理的基本要求。不与

人交往,无法从事工作,不能学习新事物。需要环境提供全面、

广泛的支持,生活长期、全部需他人监护。

精神残疾二级

WHO-DASⅡ值在106~115分之间,适应行为重度障碍;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基本不与人交往,只与照顾者简单交往,

能理解照顾者的简单指令,有一定学习能力。监护下能从事简

单劳动。能表达自己的基本需求,偶尔被动参与社交活动。需

要环境提供广泛的支持,大部分生活仍需他人照料。

精神残疾

WHO-DASⅡ值在96~105分之间,适应行为中度障碍;

生活上不能完全自理,可以与人进行简单交流,能表达自己的

情感。能独立从事简单劳动,能学习新事物,但学习能力明显

比一般人差。被动参与社交活动,偶尔能主动参与社交活动。

需要环境提供部分的支持,即所需要的支持服务是经常性的、

短时间的需求,部分生活需由他人照料。

精神残疾四级

WHO-DASⅡ值在52~95分之间,适应行为轻度障碍;

生活上基本自理,但自理能力比一般人差,有时忽略个人卫生。

能与人交往,能表达自己的情感,体会他人情感的能力较差,

能从事一般的工作,学习新事物的能力比一般人稍差。偶尔需

要环境提供支持,一般情况下生活不需要由他人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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